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,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、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,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。
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:标准的无保留意见。
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: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。
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:以170,333,91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.10元(含税),送红股0股(含税),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。
公司专注于节水阀门的设计研发、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领域,致力于为城镇给排水系统、水利工程建设、消防给水系统、智慧水务、石化及工业应用、数据中心液冷系统等多个下游关键领域提供全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。公司具备拥有提供以闸阀、蝶阀、截止阀、调节阀、旋塞阀、止回阀、减压阀、雨淋报警阀等为主的41大类,共近7000多种规格产品的生产能力。在此基础上,公司构建了以阀门软密封技术、硬密封技术、阀门与管道防护技术、高效控制技术和性能模拟测试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,并打造出以水控阀、止回阀、弹性座封阀、蝶阀、特种阀及消防用阀为核心的产品系列。
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包括蝶阀、闸阀、控制阀、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,主要智能产品有智能消火栓、智能调压阀、智能排气阀、智能阀位采集器、阀门远程监控管理系统、风光互补供电阀门的远程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等产品,详细情况如下:
2023年10月25日,财政部发布了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》(财会[2023]21号,以下简称解释17号)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。
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》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》,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经营成本。
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,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经营成本。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,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,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:调减销售费用12,468,988.15元,调增经营成本12,468,988.15元;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:调减销售费用10,720,370.41元,调增营业成本10,720,370.41元。
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、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
持股5%以上股东、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
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/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